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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20〕73号,为确保省级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享受,现将我校2020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1年4月15日(节假日不受理)

二、 申报材料

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

材料交至北校区校医院一楼慢病审核窗口(段老师)

三、 下列情况不予累计补助

1.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2020年累计未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2020年累计未超过1500元;

2.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未经省级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四、 支付方式

补助费用由省医保中心基金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为了确保费用准确发放,请及时激活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871

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管理办公室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