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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6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

关于申请第6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按照《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现将第6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二等8万;

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二等5万。

二、申报条件

1.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好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 进站后一年半内均可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月1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学校审核截止时间:3月20日,请申请人在3月2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 面上资助不限制申报人数,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原则上必须申报;

2. 为提高申请书写作质量,请仔细阅读《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关于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相关说明;

3. “投送学科名称”为“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4.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招聘科

联系人:乌晶晶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人事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