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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各位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科研成果奖励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83号),现就2020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1月6日

二、奖励项目

1.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的我省在站博士后。

2.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

三、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

1.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我省在站博士后(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2.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以省科技厅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处认定为准),由省财政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四、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1),随同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站审核表、进站介绍信等资料,于111日前送至流动站所在学院,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进入网站首页的“项目申请”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流动站所在学院整理并审核材料后,于113前交至人才招聘科,由校博管办签署意见后报省博管办。

五、有关要求

有关奖励具体标准:一等奖第一位10万,一等奖第二位8万,一等奖第三位6万,一等奖第四位4万,一等奖第五位2万;二等奖第一位8万,二等奖第二位6万,二等奖第三位4万;三等奖第一位6万,三等奖第二位4万。

六、联系方式

南校区办公楼411-人事处-人才招聘科

联系人:乌老师

联系电话:81891773

人事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