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 310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 [2013] 77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下称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 作,为期两年。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下称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派出项目
1.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学院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 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4. 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获得者;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5.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 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8. 能够全职在境外工作至少20个月。
(二)学术交流项目
1.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 已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5. 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文件下发日之后。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派出项目
申请人于1月20日—3月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
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时,申报单位一般应在所申报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1.派出项目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
《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英文)。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 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
《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会议的通知书
(2)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
(3)论文被会议收取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3. 报送材料时间
各学院须于3月4日前将
派出项目的申请材料(含《“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学术交流项目的申请材料(含《“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才招聘科;
申报表电子版请各学院以“学院+2019+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命名后与申报汇总表一并发送至
postdoc@xidian.edu.cn。
为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学院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二)申请人须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国际交流计划的申报。
(三)申请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文件与相关表格下载。请在人事人才网博士后专栏下载有关文件和电子表格。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人才招聘科
联系人:李 攀
联系方式:新校区办公楼411室-人才招聘科
联系电话:029-8189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