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继续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9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岗位及导师信息请查看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申报港方提供的岗位时,申报单位一般应在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 提交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3月8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向所在学院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 主要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 各学院于3月11日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附件2)与相关材料至人才招聘科,并将电子版以 “学院+2019+香江计划”命名后与申报汇总表一并发送至postdoc@xidian.edu.cn。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存在伪造内容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人才招聘科
联 系 人:李攀
联系方式:新校区办公楼411室-人才招聘科
联系电话:029-8189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