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要求
(一)流动站自主招收条件:凡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在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科学研究潜力的优秀科研人员,可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企业联合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流动站和企业商定招收条件。
(三)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进入校内与授予其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二、招收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招收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确定合作导师,并向流动站提交相关材料;
(二)流动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3~5名相关专家(应包括申请人填报的拟合作导师)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进行面试考核,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面试考核登记表》,并经流动站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与下述材料一起交校博管办;
(三)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申请注册,并填报相关材料,并向学校博管办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均须原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博士后申请表 |
2 |
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登录,填报申请内容,在线提交,并导出数据打印纸质申请表。工作经历、学习经历、配偶子女信息要填写全面。 在职单位须和工作经历的最后单位一致。 |
2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
2 |
学院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在“学术机构名称”处加盖学院章 |
3 |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分类) |
2 |
①非定向博士生,由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其他各类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同意脱产做博士后,并盖章; ③人事档案存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个人与人才中介机构的代理协议,并加盖人才中介机构公章。 |
4 |
辞职证明(在职辞职人员适用) |
2 |
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
5 |
教育部学历认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适用) |
2 |
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交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
6 |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授予证明 |
2 |
暂未拿到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学位授予证明,并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进站后半年内应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
7 |
身份证复印件 |
2 |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军官提交军官证复印件 |
8 |
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
2 |
|
备注:1.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2份均须原件; 2. 第4项仅需在职辞职人员提供; 3. 第5项仅需海外博士毕业人员提供; 4. 请阅读第三部分—博士后系统上传材料注意事项。 |
(四)校博管办审核材料属实无误后,报省博管办审批;
(五)省博管办审批通过后,通知博士后前往校博管办办理报到手续。
三、博士后系统上传材料注意事项
(一)所需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版;
(二)所需材料必须是扫描版,请勿上传截图或者手机照版本;
(三)身份证复印件为正反两面;
(四)材料上的签字、日期、盖章必须完整;
(五)上传版本与纸质版必须一致;
(六)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