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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工作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点推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高层次留学人才。

(二)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我校推荐名额2人。

三、遴选推荐

由学校组织评审推荐至陕西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并推荐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对申报人员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且在海外无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形成推荐报告。

(二)申报人需提交: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1)。其中照片栏必须有照片,照片选用1寸蓝底标准照,分辨率为295*413,小于20kb;《申请表》第四部分“审核意见”仅在“所在单位意见”中填写意见,由人事处统一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回国时间证明(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5.《个人承诺书》(附件3)。

单位需提交: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除“用人单位账户信息”外,其它信息均需填写。所涉及申报人个人信息要准确无误;2.《申报人选推荐报告》。

涉密单位请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申报,不发送电子邮件。

(三)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xidian.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1891779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