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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现征集“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本计划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创业企业。

(二)对陕南、陕北地区以及秦创原总窗口、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市(区)同时申报。

(三)我校推荐名额2个。

三、项目遴选

由学校组织评审推荐至陕西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并推荐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须现已全职回国,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形成推荐报告。

(二)申报人需提交《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其中照片栏必须有照片,照片选用1寸蓝底标准照,分辨率为295*413,小于20kb;《个人承诺书》(附件4)。

各单位需提交《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人选推荐报告》,所涉及申报人个人信息和创办企业信息要准确无误。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附件2)。涉密单位请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申报,不发送电子邮件。

(三)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412室,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xidian.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1891779

人事处

2023年2月14日